今年以来,垦利县司法局健全完善五项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全县办理援助案件180多起,案件回访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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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垦利县司法局健全完善五项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全县办理援助案件180多起,案件回访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F4c法治快讯网
该县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的五项制度包括:案件统一指派制,所有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由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对妇联残、联转来案件,法院指定案件及县法律援助中心准予办理案件,免于审查困难证明。点援制,公开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单,任由援助对象自主选择案件承办人。重大案件讨论制,遇有重大疑难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人员进行案件讨论,集思广益,开拓办案思路,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案件旁听制,县法律援助中心定期组织人员到庭审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客观了解承办人举证、质证情况和发表代理词、辩护词情况,及时指导、督导案件办理。案件回访制,向法官、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征询意见表》,及时就案件办理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记者 黄金安 通讯员 刘英霞)F4c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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