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公证处积极开拓公证业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狠抓质量管理,各项工作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以良好的公证业绩和精神风貌,弘扬了新时期的沂蒙精神,在沂蒙老区实现了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全面发展,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全省县域十强公证处”、临沂市“十佳基层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2010年荣立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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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公证处主任马丽达和公证员一起研讨业务6Df法治快讯网
本报讯(记者 黄金安 特约记者 李玉洲 通讯员 郑颖)临沂市兰山公证处积极开拓公证业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狠抓质量管理,各项工作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以良好的公证业绩和精神风貌,弘扬了新时期的沂蒙精神,在沂蒙老区实现了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全面发展,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全省县域十强公证处”、临沂市“十佳基层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2010年荣立集体二等功。
兰山公证处主任马丽达介绍,他们积极开拓金融、房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等业务领域,公证业务由小到大、由少到多快速发展,2010年,办理各类公证近三万五千件,业务收费居全省第二。记者了解到,该处在发展金融公证业务过程中,一是采取多种措施巩固原有业务阵地,派遣公证人员到金融机构的办证网点值班,协助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催收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做好涉及金融业务的证据保全、合同文本修订起草工作,保持业务的相对稳定和有效增长。二是建立与金融单位、人民法院之间的定期交流、回访制度,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好公证回访工作。近3年来,该处召开各类座谈会30余次,陪同金融机构外出学习考察3次,协调法院执行公证案件1200余件。与此同时,该处大力拓展现场监督、证据保全和房产继承等公证业务,与10余家招投标代理公司、6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联系,在房产局办证大厅派驻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办理公证。
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是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兰山公证处先后建立业务受理、操作规程、质量检验、监督检查等方面规章制度10余件,规范公证质量的各个环节。制定了金融、房产、继承、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五大类重点公证业务的业务规程,对公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出证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对材料审查、谈话笔录制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公证质量和办证程序的统一。大力推行电子办证,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建立公证质量考核制度,将公证卷宗质量考核与奖惩措施相挂钩,有效预防了假证、错证等行为的发生。多年来,该处未发生一起因公证质量而引发的信访、投诉和诉讼案件。
公证队伍是做好公证事业的基础和保障。兰山公证处严把进人关口,不断吸收优秀人才充实公证队伍。近年来,招聘、引进了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人员20余名。在壮大公证队伍的同时,该处注重人员素质的提高,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开展“我为兰山公证添光彩”主题演讲活动,不断增强公证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每周五下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由公证员轮流主持讨论疑难复杂案例,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公证工作新规定,每2个月组织一次考试,检查学习效果。组织开展理论研讨和优秀卷宗评选活动,近年来对金融、房产、继承、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等5类公证事项的业务卷宗进行评选,参评卷宗300余件。
为方便广大群众办理公证事项,兰山公证处设立了600余平方米的办证接待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内部局域网络,全面使用“天正”软件系统办证,实现网络化办证和自动化办公。建立兰山公证网站主页,方便当事人在线咨询、网上预约办证。马丽达表示,公证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人性化、精准化,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执法为民”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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