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在边领执行款,边握着沂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表达着他的谢意。 |
“非常感谢你们,我知道被执行人家庭困难,本来不抱什么希望了,没想到在你们的努力下,我能拿到执行款,真是太感谢了。”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在边领执行款,边握着沂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表达着他的谢意。6KH法治快讯网
2021年8月1日,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胡某某的父亲骑着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胡某某的父亲死亡的交通事故。案经沂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某赔偿胡某某因亲属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42022.39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仅履行一小部分,便不再履行赔偿义务。胡某某于2022年6月2日向沂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到被执行人张某某所在村调查了解其收入情况。“我也知道欠债还钱,但我不到40岁就身患重病,说不上哪天就走了,我妻子患有癫痫,还有幼子需要抚养,我真还不起这40来万啊。”听了张某某的陈述,看着张某某拿出的病历和药瓶,执行法官也很心痛,这样的家庭维持生计都困难,用什么还钱。一方是痛失亲人期待赔偿款的申请执行人,另一方是罹患重疾、收入微薄的被执行人,面对如此困局,执行干警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多次会同张某某所在村的村干部与张某某的父母进行协商。同时努力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力争把赔偿数额降至最低。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某一次性付清赔偿款170000元,另将涉案车辆双方议价达成15000元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共计185000元。张某某的父母积极配合,把多年打工积赞的钱拿了出来,并向亲戚朋友借了部分钱过付给胡某某,案件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陈维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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