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水法院审结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这位老人就是案件的原告黄某。黄某与被告辛某为雇佣关系,2016年至2018年期间,黄某辗转多处为被告辛某的工地做钢结构工作,但结算工资时,被告辛某却拒不支付,一直拖欠原告3862元的报酬 |
“法官,太好了哇,我这1800元钱拖了六年,今天终于是要回来了!我得好好谢谢你们啊!”一位六旬老人高兴地握住法官的手,不住地连声道谢。GPG法治快讯网
近日,沂水法院审结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这位老人就是案件的原告黄某。黄某与被告辛某为雇佣关系,2016年至2018年期间,黄某辗转多处为被告辛某的工地做钢结构工作,但结算工资时,被告辛某却拒不支付,一直拖欠原告3862元的报酬。经原告这些年多次追讨,被告也只偿还了2000元,尚欠1862元。因原告年纪较大,缺乏法律知识,这六年来只是依靠自己去讨要欠款,没有采取任何法律手段,直到2022年7月,原告之子了解此事后,才帮助原告向沂水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拖欠六年的报酬。为了帮助原告尽早拿到拖欠的报酬,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希望为双方进行调解,但被告的态度依然强硬,始终拒绝调解、拒绝支付老人报酬,甚至连庭审也拒绝参加。
如何敦促被告尽早支付报酬呢?承办法官通过办案系统,查找并发现被告辛某还背负着其他不少案子,便迅速将宣判时间定在了某执行案件即将查控之即。不出所料,判决之后没过几天,被告辛某便诉苦一般的打来电话,声称自己的微信、支付宝等账户都被法院冻结了,正常生活收到了影响。“谁想到你们来真的啊!”被告辛某在电话中叫苦连天,“我抓紧时间给他拿钱,行吗?”很快,原告便收到了欠款。
工资报酬是广大农民工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维护好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今年以来,我院已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112件,完成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诉前调解202件,诉前调解成功率64.85%,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庄严承诺。
(于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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