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海阳法院依法向李某发出决定书,对其伪造授权委托书参加诉讼的违法行为给予拘留十五日、罚款十万元的处罚。最终,李某为自己违反法律规定,妨碍诉讼的行为“买单”。 |
李某:未经他人授权,向法院提交多份伪造的《授权委托书》后代替他人参加诉讼,妨碍正常诉讼秩序。hTF法治快讯网
法院:零容忍!拘留十五日、罚款十万元!
2022年7月27日,海阳法院依法向李某发出决定书,对其伪造授权委托书参加诉讼的违法行为给予拘留十五日、罚款十万元的处罚。最终,李某为自己违反法律规定,妨碍诉讼的行为“买单”。
事件回顾:
海阳法院在审理四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李某在未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向法院提交多份伪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四案11名被告参加诉讼并代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据调解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后经审查发现,李某提交的多份《授权委托书》中落款“委托人”处签名均系伪造,该行为造成以上四案程序错误,需经过再审纠正。
法院处理:
司法权威,不容亵渎!海阳法院认为,李某藐视司法权威,妨碍正常的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其伪造授权委托书代理他人参加诉讼的行为违反诚信原则,侵害了他人的正当权益,妨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性质十分恶劣,影响十分严重,故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郑重提醒:
诚信是立身之本。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正当行使诉权是诚信原则的内在要求。当事人应当敬畏并尊崇法律,树立依法诉讼、诚信诉讼的导向,自觉抵制诉讼失信的行为,共同维护司法权威。请广大诉讼参与人敬畏法律、诚信诉讼,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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