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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法院:“新官不理旧账”纠纷这样办

时间:2022-07-27 19:57:21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邹旭
7月25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十字路法庭法官助理孙美丽正在耐心地给因“新官不理旧账”引发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村主任做诉前调解工作。

          “刘主任,作为新上任村官,你应该知道,新官不理旧账是老百姓最痛恨的事情,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是典型的官僚主义,是不担当不作为具体的表现。它不仅给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更严重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是党和人民不允许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是7月25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十字路法庭法官助理孙美丽正在耐心地给因“新官不理旧账”引发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村主任做诉前调解工作。qAs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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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现场
 
        2014年,许某绪承建十字路街道某村村民委员会的道路硬化工程。工程完工后,该村民委员会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因涉及资金短缺、村民委员会干部换届等原因一直未予支付。2022年7月13日,许某绪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十字路法庭在收到许某绪的调解申请后,积极联系驻地司法所,共同协商调解方案和计划。
 
        7月25日下午,十字路法庭法官助理孙美丽和书记员小董冒着炎炎烈日来到该案的村委办公室进行现场调解。孙美丽明白产生纠纷、即将引发诉讼的原因是“新官不理旧账”。为此,孙美丽采取 “背靠背”调解法,向村主任刘某明阐述“新官不理旧账”的危害,又从“新官理好旧账也是政绩”角度耐心劝解,终使村主任刘某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调解。人民调解员“趁热打铁”,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引发诉讼的成本、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的厉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就工程款的履行达成了一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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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十字路法庭工作人员现场对履行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并于当日向双方送达了调解书,该做法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悉,今年以来,十字路法庭联合司法所建立联调联动机制,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已经成功化解了 “新官不理旧账”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10余起,有效将次类“官民”纠纷止于诉前,不仅受到辖区党委政府好评,更是深得广大农民兄弟的欢迎和拥护。
 
            (邹旭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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