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法院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紧扣平安、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三个维度”,为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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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法院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紧扣平安、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三个维度”,为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司法智慧。eTW法治快讯网
一、发挥审判职能,构建平安乡村
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维护乡村社会稳定,2021年以来共审理涉乡村的毒品、传销、赌博等刑事案件5件。深入开展乡村反诈活动,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防范化解乡村民生领域风险,严厉打击各类生产、销售假种子、农药、化肥的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以来共审结涉乡村征地拆迁、合村并居、妨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工资等各类乡村民生案件2000余件。
二、依托网格服务,培育文明乡村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要求,结合目前开展的“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沂水法院组织146名干警利用周末时间深入石山官庄、前晏家铺等5个帮包网格,上门为3000余户群众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并将每周六上午定为“固定打扫日”,努力营造整洁、舒适的乡村生活环境。同时,依托网格化服务加大普法宣传,向群众发放《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解读》和《民法典摘要》宣传单页,努力营造全民守法、遇事找法、办事循法的浓厚氛围。共发放宣传单页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余人次。
三、深化基层治理,共造法治乡村
根植基层、服务乡村的9处派出基层法庭,发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前沿阵地作用,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其中,高庄法庭的“法庭+”和诸葛法庭的“四级调解法”诉前调解模式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提出了具体方案,已成为各级平安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的样本。同时,配齐配强基层调解员队伍,吸纳沂蒙乡贤、老干部和老党员加入其中,并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努力激发基层自治内生动力,推动乡村“良性自治”。
(翟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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