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高新区法院将两起涉同一被执行人的案件合并执行,并多次邀请两案当事人到院商讨化解方案,最终高效圆满化解两案,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
近日,临沂高新区法院将两起涉同一被执行人的案件合并执行,并多次邀请两案当事人到院商讨化解方案,最终高效圆满化解两案,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7JU法治快讯网
2019年7月,钟某称其在浙江有一辆二手车,戴某欲购买该二手车并向钟某支付了购车款,但钟某收到购车款后却未按约交付车辆,经戴某多次追讨,仅追回10万元。为此,2019年9月戴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钟某返还购车款,并申请保全了钟某名下的一处房产。临沂高新区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钟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钟某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戴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2020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临沂高新区法院立即发起点对点网络查控,但仅查控到已保全的房产和零星存款。为切实保障戴某的胜诉权益,临沂高新区法院依法对该房产启动拍卖程序,但组织了两轮拍卖均以流拍告终。因该房产仍有大量贷款未付清,戴某不接受以物抵债。在查控不到钟某任何其他财产线索且找不到钟某本人的情形下,案件执行陷入困境,暂时作了终本处理。
该案刚终本不久,临沂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又收到了一个执行申请,而该案的被执行人也是钟某。原来,2019年3月,钟某与山东某实业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以首付款加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但因首付款不足,钟某又与山东某实业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将部分首付款延期至2019年8月30日付清。但钟某到期未如期还款,后经多次催要仅还款1万元。于是山东某实业公司依法起诉了钟某并胜诉。但钟某仍不履行生效裁判,案件也进入了执行阶段。受理该案后,临沂高新区法院在与山东某实业公司代理人进行了深入沟通。沟通中了解到,钟某自2019年9月至今均未按时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且因山东某实业公司为钟某提供了阶段性担保,致使银行多次划扣山东某实业公司担保账户资金。若能对该房产进行及时处置,能够有效减少山东某实业公司的损失。
两起案件涉同一被执行人,而且经多轮查控,被执行人只有已保全且流拍的房产这唯一的财产线索。而且钟某在以上一系列案件中均未露面,法院多次开展突击执行也均未找到钟某本人。案件执行仍然困难重重,而对钟某房产的妥善处置成为化解两起案件的关键点和突破点。经过通盘考虑,临沂高新区法院决定对两起案件作合并执行,于是邀请两起案件的当事人一起到院商讨房产处置策略。
经过多轮商讨,两案申请人各作让步达成了如下共识:鉴于钟某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已构成违约,由山东某实业集团向法院申请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收回该房产并对该房产重新售卖。同时,山东某实业集团承诺放弃对钟某违约责任的追究,这样房产收回后,原先钟某个人支付的首付款将全部用于偿还戴某的购车款。
2021年11月,山东某实业集团将钟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解除与钟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临沂高新区法院高效审理并依法支持了山东的某实业集团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临沂高新区法院立即对涉案房产进行了解封。解封不久,该房产顺利售出,山东某实业集团将钟某支付的首付款过付至法院。临沂高新区法院及时将该款项进行了过付,两案申请人均十分满意,取得了良好效果,山东某实业公司还特意向临沂高新区法院送去两面锦旗表达感谢。
“执行难、执行难,干执行的确很难,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始终抱着切实为群众纾困解难的态度,坚持站在群众立场去看问题、想办法,就能从不可能中找到可能,发现解决执行难题的新方案、新办法。”临沂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孙志殿在总结工作时说。
(杜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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