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推出“一镇街一法官”系列报道之二《释法说理推动案结事了》,联络法官深入镇村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烈担当。 |
编者按:eZ9法治快讯网
今年以来,威海经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将审判职能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实施“一镇街一法官”工作机制,让法官走进镇街为干部、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延伸、向网上延伸、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做到矛盾纠纷村村可解、多元化解、一网通调。
今天推出“一镇街一法官”系列报道之二《释法说理推动案结事了》,联络法官深入镇村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烈担当。
2021年7月,经区法院受理某工程公司起诉崮山镇某村委会承揽合同纠纷。双方在诉讼中对挖掘土石方的工程量有争议,法官在综合双方的诉辩意见和举证质证后,依法判决某村委会支付某工程公司工程款近200万元。
村委会对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于今年4月6日判决维持了一审结果。但村委会对二审判决结果仍有异议,并且部分村民情绪比较激动,出现了集团上访的倾向。
为了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镇政府分管领导及时与经区法院“一镇街一法官”联络法官王凤华进行对接。在了解有关情况后,王凤华第一时间联系该案一审承办法官,与镇、村有关领导共同对案件进行重新梳理,详细解释了案件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以及法律依据,切实做好判后答疑工作。
对于村委提出又找到新证据的情况,介于该案已经二审终审,引导村委进行申诉,通过申请再审的合法途径予以救济。最终,在地方党委政府和法官的努力下,既成功消除了村委和村民的疑虑,为村委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有效化解信访隐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另外一起经区法院执行于某与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于某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腾出张某的房屋,张某因双方的补偿款分配尚未处理,拒绝腾出房屋,并多次到各级信访部门反映问题,而于某也因未得到补偿款而不停信访。
经了解,该案涉房屋补偿标准及数额已明确,只是因双方房屋买卖问题形成诉讼搁置至今。村委及拆迁办工作人员表示“现不会将补偿安置款发放给任何一方,直至诉讼确定双方各自比例后再另行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围绕拆迁补偿分配问题多次进行协调,但双方均不同意调解,后执行法官告知双方可通过诉讼解决补偿比例分配问题,但二人均消极等待,都不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一下陷入两难状态。
因案涉房屋位于东部滨海新城,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无法交付拆除,已经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动案件处理,尽快将房屋拆迁。
为彻底化解纠纷,从根源解决于某、张某信访问题,同时也为确保东部滨海新城重点工程的按期推进。联络法官王凤华主动联系崮山镇政府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健,向其说明有关情况,双方一拍而合,立刻约定时间,共同到案涉房屋所在的崮山镇某村进行现场办公。
4月24日,王凤华及该案执行法官程军、审判法官王朝阳一行,准时来到涉案房屋所在村庄,与崮山镇政府、村委有关领导,一起到现场查看了房屋情况,并就推动问题解决共同商议了解决方案,为做好下步执行案件顺利推进,有效化解于某、张某之间纠纷,打下了良好基础。
(张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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