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24日当庭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涉及物业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后,4月15日,一起涉及某事务所的发放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东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进行了公开宣判。不同于上次当庭审理当庭宣判,本案庭审环节已于一周前完成,此次属于专门进行公开宣判。 |
继3月24日当庭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涉及物业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后,4月15日,一起涉及某事务所的发放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东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进行了公开宣判。不同于上次当庭审理当庭宣判,本案庭审环节已于一周前完成,此次属于专门进行公开宣判。mWc法治快讯网
活动首先由仲裁庭书记员介绍了基本案情,首席仲裁员宣读了裁决书,现场接受了双方当事人对本案裁决的询问,当场解答了部分旁听企业代表就本案和各自企业遇到的涉及职工在外“挂证”情况下的劳动关系确认、完成阶段性任务劳动关系确认、工作人员“在家”加班、双重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用工难点问题。仲裁庭同步发放了企业劳动用工调查问卷,作为规范用工“体检表”,为下步全面了解、精准指导解决涉案企业和旁听企业(行业)其他方面的劳动用工问题提供基本依据。
从今年起,东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借鉴人民法院做法,在全国率先引入公开宣判程序,建立警示教育制度。一方面,通过当庭宣读裁决、当场接受双方当事人疑问,提高仲裁裁决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减少当事人再诉的可能性,降低双方诉讼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常态化组织同行业企业或同类案件高发行业企业旁听庭审和宣判过程,让更多尚未涉案企业现场感受审理和裁决过程,沉浸式了解劳动侵权给企业经营成本、社会形象等方面带来的不良影响,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劳动纠纷发生,从而达到以仲裁减仲裁、以警示促规范的目的。
公开宣判警示教育机制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宣判范围。重点选取典型性案件和行业性案件两类案件组织公开宣判。二是宣判对象。组织当事人及关联人员接受宣判,同行业企业或同类案件高发行业企业旁听宣判。三是宣判方式。根据案件难易程度选择两种方式,对于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在庭前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实行当庭宣判,旁听人员全程旁听;对于案情相对复杂的,专门组织择期宣判。四是宣判环节。当庭宣判包括审理和宣判两个环节;择期宣判包括案情介绍和宣判两个环节。五是宣判现场答疑指导。针对不同对象,在裁决阶段结束后,由仲裁员现场回答当事人对本案的质疑,解除当事人疑惑,提升仲裁公信力;针对旁听企业,通过互动方式,对企业用工遇到的突出难题进行指导。六是宣判效果延伸。为延伸扩大宣判效果,分两类开展裁后“体检”:对当事企业进行“全面体检”,深入了解该企业在其他方面劳动用工情况,并通过发放企业劳动仲裁建议书、进行用工指导等提供个性化服务,指导当事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对旁听企业进行“行业体检”,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发现行业普遍存在的用工问题,列出清单,联合劳动监察、行业主管部门等,分县区进行重点指导,发放行业劳动仲裁建议书,指导行业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七是宣判案例教育。在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和人社官方抖音号分别开辟“冯案说法”专栏和“徐徐道来”专栏,每周一期,定期对宣判案例及相近案例进行剖析,及时向广大企业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本段内容已有媒体在上次活动报道中全文摘用,涉及的主要是人社行业内媒体和个别公众媒体,本次可酌情参考)
(冯宏刚 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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