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泗水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泗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县域民营经济发展。 |
民营企业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主体,也是民商事审判法官经常打交道的对象。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直接影响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泗水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泗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县域民营经济发展。Qiq法治快讯网
一是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泗水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打好服务泗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组合拳。全力做好案件诉前、诉中、判前的调解工作,促进涉民营企业纠纷快速、有效化解,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有效压缩送达、审理、司法鉴定的办理时间,缩短办案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慎用财产保全、执行措施,确保不影响相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建立服务企业发展长效机制,印发《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方便企业家学法、懂法、用法。靠前提供司法服务,班子成员带队走访企业1200余次,掌握企业司法需求2000余条,有针对性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二是积极推进破产审判工作。近年来,泗水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23件,涉及债权额62亿余元。先后审理了山东华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合并重整案、泗水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山东佳园财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破产案件,有序推动“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处置。积极推动打造府院联动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等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及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专班”,为僵尸企业的破产审理提供多方位保障。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业绩考评办法》,完善管理人业绩考评机制。创新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机制,成功通过网络拍卖处置了七家破产企业资产,积极探索“清算式重整”为重整企业开辟了招募重整投资人新途径。落实债权人委员会机制,及时组成债权人委员会,作为债权人会议常设机构,履行破产法赋予的职权。
三是加大涉民企执行力度。近年来,泗水法院积极开展“端午风暴”、“暖心冬日”等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涉金融案件10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2.2亿元。规范执行行为和办案流程,完善查扣物品处理变现和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出台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文件,构建各镇街和28个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席工作机制,与县税务局建立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点对点”对接,与县公安局实现临控协作,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微信、支付宝账户采取冻结措施,拓宽查人找物的新路径,实现失信联合惩戒。
四是践行司法为民举措。积极建立涉民营经济诉讼“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诉讼实行立案、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深化司法调研,积极开展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调研”,主动上门问需,了解掌握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困难和问题,精准把握企业在动态经营中的司法需求,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有效防范风险、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等。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向240余名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资金170余万元,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力度。近年来,泗水法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升舆论引导能力,积极宣传典型案例、审判执行亮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企业开展民法典宣讲50余次,法官悉心解答法律问题20余次,发放5000余份民法典宣传资料和600余册书籍,大大提高了民营企业的法治意识。强化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件公开审理,促进民营企业家规范依法经营,企业科学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制作15期《法官说典》宣传片,提高人民群众学法、守法、尊法、用法意识。
(梁家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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