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水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间的买卖合同案件,让司法服务的温暖融解了两企业之间的“坚冰”。 |
阳春三月,冰消雪融。和暖的天气带来了春意,同样带着暖意的法官,也将诉讼服务的春风送到了企业身边。近日,沂水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间的买卖合同案件,让司法服务的温暖融解了两企业之间的“坚冰”。YWk法治快讯网
2020年11月,原告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某肉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冷库安装合同书》,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安装恒温排酸库,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93000元。冷库很快安装完毕投入使用,被告却只支付了5万元以后便以种种理由推脱,不愿支付剩下的43000元款项。为了这笔余款,原告想尽办法、百般催促,始终未能如愿,两家企业间的关系也一度降到冰点。无奈之下,原告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只能将被告某肉制品有限公司诉至沂水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接到诉讼材料后,承办此案的张法官先是分别联系了原、被告企业,了解案情后发现,两家企业对合同履行及欠款事项并无争议,但因为此事关系弄的很僵,互相之间也再无往来联系。该如何打破隔阂呢?张法官下定决心:春风化雨,可消寒冰!为了让当事人省时省力、不必来回奔波,张法官带着她的团队不断与原被告企业通过电话联系,一点点增进企业的信任感。在传话的过程中,她们将一方企业抱怨、诉苦的话留在身后,将核心诉求和温言细语送到另一方企业耳朵里,不断从中斡旋,为原被告反复说好话、解心结。针对被告企业存在的拖延、推诿的“被告”心态,张法官在温和耐心交流的同时,也着重向其讲明他们这一行为的法律后果,循循善诱,与被告企业负责人展开换位思考,使他们体谅原告企业的心情。辛苦努力没有白费,仅用了4天时间,原被告企业就缓和了关系,被告很快将余款打给了原告,第二天,原告企业就带着公章来法院申请撤诉。直到此时,法官与当事人才第一次见面。
近年来,沂水法院不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向纵深开展,以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关注企业诉讼需求、降低企业诉讼成本等为发力点,秉持“安商、护商、暖商”理念,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着重构建省时、省力、省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以来,沂水法院已审结涉营商环境案件99件,涉营商环境诉前调解案件108件,赢得了企业的广泛好评。
(于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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