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牟平法院执行局干警王超接到一通陌生来电,电话那边说道:“法官您好,我想支付我案件的赔偿款,可以尽快把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么?”原来是被执行人黄某某出狱后,因出行、贷款、找工作等事事受限,便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干警王超,要求履行拖欠的赔偿义务。 |
近日,牟平法院执行局干警王超接到一通陌生来电,电话那边说道:“法官您好,我想支付我案件的赔偿款,可以尽快把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么?”原来是被执行人黄某某出狱后,因出行、贷款、找工作等事事受限,便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干警王超,要求履行拖欠的赔偿义务。3wF法治快讯网
2013年6月,黄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赔偿翟某某各项费用共计6万余元。2013年底,当事人翟谋谋向牟平法院申请执行黄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黄某某在监狱服刑,法院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黄某某没有正常履行支付赔偿金的义务,法院便依法将黄某某无期限纳入失信名单予以惩戒。
时至今年,黄某某刑满释放,出狱后的黄某某改过自新,想要去外地工作时才发现其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在了解全部事情始末之后,被执行人黄某某主动联系牟平法院联系,表示愿意主动支付案件赔偿款给翟某某,但没有翟某某的联系方式,希望牟平法院执行干警能通知申请人翟某某到法院来,自己将赔偿款给翟某某,并向其为当年事情道歉。执行干警王超得知黄某某这一情况后,当即找出卷宗联系申请执行人翟某某,向其详述事件始末,并做其思想工作,黄某某已经得到应有的教训,在狱中深刻反省,希望其放弃陈年旧怨,接受黄某某的道歉和赔偿款。在王超的耐心释法明理下,翟某最终选择谅解。
随后,黄某某便将6万元案款以微信转账的方式交付到翟某某手中,同时法院第一时间依法解除被执行人黄某某的失信名单,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执行款,也为长达十一年的纠纷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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