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天气寒冷。郯城县郯城街道榆林村76岁的交通事故案件困难当事人宫某简陋的住所里却暖意融融。原来,郯城法院道路交通事故速裁团队法官和郯城县检察院检察官以实际行动一起上门来传递司法温情,把1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她手中 |
12月10日,天气寒冷。郯城县郯城街道榆林村76岁的交通事故案件困难当事人宫某简陋的住所里却暖意融融。原来,郯城法院道路交通事故速裁团队法官和郯城县检察院检察官以实际行动一起上门来传递司法温情,把1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她手中,解了她的燃眉之急。这让年老体弱遭遇事故的老人喜出望外,倍感温暖,心里充满了感激。AEg法治快讯网
今年2月份,60岁的尚某驾驶无牌柴油三轮车在某乡村路段与宫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宫某受伤,双方车辆部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尚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宫某被送到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9天,后经鉴定事故造成其多处骨折、右上肢重要神经损失构成五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照顾,生活负担较大。宫某家中又非常困难、急需用钱,一时陷入窘境。
后经法院判决,尚某应赔偿宫某各项损失14余万元。尚某和宫某是同村村民,家庭也不富裕,垫付了宫某前期治疗花费的近4万元医疗费后,一时再也无法拿出这么多赔偿款。虽然尚某对事故深深自责,愿意积极赔偿,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准备。
针对这一情况,郯城法院道交速裁团队主动作为,建议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并积极帮助其申请协调,与郯城县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成功为宫某申请到1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并于第一时间把救助金送到老人家中。
这笔救助金虽然不多,但是暂时解决了宫某的生活问题,也缓解了尚某的赔偿压力。对此,宫某及其家人十分感激,两天后,专门为郯城法院道交速裁团队送来一面致谢的锦旗,上面写到“司法守公正,救助暖民心”。
( 徐西江 吴青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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