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郯城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活动当日,郯城法院对24笔法定期限内执行案款共计144.8万余元,采取线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发放。 |
11月18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郯城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活动当日,郯城法院对24笔法定期限内执行案款共计144.8万余元,采取线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发放。euc法治快讯网
郯城县法院高度重视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舟军牵头成立了工作专班,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筹备,周密部署,集中筛选出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活动现场,郯城法院对相关案件进行了案情简介,着重介绍了执行人员多地奔波、克服困难,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过程。随后,执行法官及财务人员依次审核申请执行人身份信息,仔细核对案号和金额后,逐一为涉24笔案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郯城县人民法院案款付款通知书》,这些案款将由法院通过山东法院诉讼费与案款管理系统线上划付。
本次活动是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切,扩大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成效的务实举措,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生动实践,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展示了人民法院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坚强决心。
(徐西江 吴青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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