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汶上县人民法院不断发挥人民调解制度的优势,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
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在全球新型冠状肺炎肆虐和全球粮食危机双重严峻形势下其地位显得尤为重要。近些年,不少村民以转包、承包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与此同时,因为程序、协议、补偿等多种原因,由此带来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此语境下,妥善化解各种土地纠纷显得尤为重要!汶上县人民法院不断发挥人民调解制度的优势,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v2F法治快讯网
2012年10月,家住汶上县康驿镇康庄村的李某、康某等八户村民将自己位于本村的13亩多土地承包给了康某某用于种植景观树,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双方约定承包费为1200元/亩/年,承包期为5年(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29日止),康某某向李某、康某等八户村民分几次支付了5年的承包费。合同到期后,因为有些树木不到出售时间,康某某和几户村民口头协商续签合同,几户村民也分别予以同意或默认。但是,自2017年至今康某某并没有按时全部支付村民们的承包费。
2021年3月5日,李某、康某等八户村民将康某某诉至汶上县人民法院,要求康某某支付拖欠的土地承包费,并且要求收回土地。申请人李某等申请法院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综合情理法理多次和双方当事人及原告方律师进行构通。康某某辩称一是拖欠承包费是因为树木经营亏损;二是春节前树木刚嫁接完,这时如果移植树木不但没空地,而且也要花费大量金钱和人工。因此,他不同意清地。但是原告方有几户村民坚决要求康某某清地。也有村民要求提高承包费。人民调解员根据双方争议焦点,把握好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不厌其烦地进行引导,历经6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康某某一次性付清拖欠李某、康某等人的承包费九万余元;二、合同延期至2022年秋分。2022年土地承包费于2021年秋分时提前支付。至此矛盾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条零费用、高效率的解决纠纷渠道,让纠纷双方满意而归。既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费用,又减少了诉讼案件数量,引导社会形成一种少讼、甚至无讼的导向。
(康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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