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王某在自家房顶上裸体走动、对着邻居家方向小便的不雅视频被邻居张某监控截取并发布在村民“生活群”里,从而引发一起涉及公序良俗和隐私权的民事纠纷——张某谴责王某道德败坏,违背公序良俗;王某诉称张某侵犯了其隐私权,要求赔偿 |
村民房顶“裸奔”视频被邻居在本村微信群曝光29n法治快讯网
法院判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元29n法治快讯网
村民王某在自家房顶上裸体走动、对着邻居家方向小便的不雅视频被邻居张某监控截取并发布在村民“生活群”里,从而引发一起涉及公序良俗和隐私权的民事纠纷——张某谴责王某道德败坏,违背公序良俗;王某诉称张某侵犯了其隐私权,要求赔偿。日前,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综合双方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依法判决张某赔偿王某精神抚慰金1000元。
今年27岁的王某和40岁的张某是郯城县同一个村的村民,两家是前后邻居,王家在前,张家在后,中间隔着一条小路。去年夏天某日晚上22时至23时许,王某裸体在自家平房上走动,并朝向张某家方向小便。张某的女友当晚23时许发现对面平房顶有人裸体活动,随后告知家人。张某随即通过自家安装的监控截取了王某裸体活动的视频,并把这段长约37秒的不雅视频发送至有成员260余人的村民微信群里,后被他人转发至其它多个微信群。王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
郯城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成年人的王某虽然是夜间在自家房顶裸体走动,但房顶并非封闭的空间,且当时适逢农村夏季麦收时节,天黑时间较晚,也有村民夜间劳作,其自主将裸体暴露于非封闭场所,有违当地一般道德要求。王某在平房顶裸体走动并向张某家方向小便的行为不符合社会公德,违背了公序良俗。
王某平房顶部虽非封闭空间,但因与平房相连,也应属于相对隐秘的个人空间,张某安装的监控触及该领域并记录和储存王某的活动,超出了合理限度。王某的“裸奔”行为发生在深夜,虽有个别村民夜间劳作,但是路上行人走动的可能性已较小。张某擅自截取王某裸体走动的视频发送到拥有260多名群成员的微信群,导致王某裸体呈现于众多较为熟悉的本村村民众目之下,且被传播到其它微信群,严重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隐私权和公序良俗都是法律保护的范畴。根据王某裸体走动的时间和地点综合判断,其行为虽然违背公序良俗,但情节较轻微,也未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张某发现王某的不雅行为后,即时截取视频发布至公共微信群任由众人围观和传播,严重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但因王某裸体朝张某家方向小便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过错,张某可以不向王某道歉。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因素以及张某并未从中获利的事实,依法判令张某赔偿王某精神抚慰金1000元。
法官说法:《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同时,《民法典》将侵害隐私权的行为进行归纳和列举。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徐西江 冯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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