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事拘留,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判决,共3天时间,牟平法院适用刑拘直诉机制高效审结首例盗窃案。 |
从刑事拘留,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判决,共3天时间,牟平法院适用刑拘直诉机制高效审结首例盗窃案。rFd法治快讯网
12月5日,牟平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某某盗窃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某于2020年10月9日至12日间,先后窜至烟台市牟平区丽佳洗浴院内、烟台市牟平区金沙地小区西门商店门口等处,实施盗窃作案两起,盗得三轮摩托车、燃气灶等物品一宗,共计价值人民币2389元。2020年12月3日,马某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刑事拘留。庭审中,法官当庭讯问被告人,核实被告人认罪认罚及适用刑拘直诉机制的自愿性,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马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以及轻刑速裁工作,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刑事审判效率,牟平法院积极推动公安、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机制的实施办法》,构建刑拘直诉3+2+2工作机制,7日内保质高效办结刑拘直诉案件。刑拘直诉机制最大的特点在于减少案件流转过程,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双需求,对于依法快速准确惩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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