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牟平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对被告人曲大志等十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作出一审判决 |
2020年12月1日,牟平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对被告人曲大志等十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作出一审判决。该起案件由牟平法院院长杨波担任审判长,采取了“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牟平检察院副检察长曲学淳等4人组成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BuZ法治快讯网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定被告人曲大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非法采矿等一系列犯罪,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均成立。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积极性程度,以及在具体犯罪事实中的参与次数、作用、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归案情况及认罪表现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曲大志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八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万五千元至十七万元不等的罚金。
此案的公开审理宣判,彰显了牟平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定意志和坚决决心,对黑恶势力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下一步,牟平法院将保持严惩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的全面胜利。
(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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