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板泉法庭积极组织辖区镇村干部到法庭开展观摩庭审活动。 |
针对近年来,村民作为原告向合并社区、自然村主张工程款、劳动报酬,合并社区、自然村作为原告要求公民退还土地、支付承包费等案件较以往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村委在起诉、应诉方面普遍存在“短板”的问题。7gS法治快讯网
11月12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板泉法庭积极组织辖区镇村干部到法庭开展观摩庭审活动。
开庭前,板泉法庭庭长汲传国先对观摩庭审的10余名镇村干部讲解了合并社区、自然村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应当注意的内容,包括合并社区的自然村作为诉讼主体应当如何列明、村委成员参加庭审应当携带的材料、社区与自然村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并对旁听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讲解,解答了村里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
随后,板泉法庭依据一起公民向社区、村委主张劳动报酬的案件,组织了一次模拟庭审,向旁听的党委成员、村委干部展示了庭审的全过程。
庭审观摩活动,既大大提高了镇村干部的法律知识,更进一步提高了他们参与庭审、“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深受辖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邹旭 鲁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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