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沂水法院召集37名存有发改案件的原案件承办人在院五楼会议室进行了集体约谈。党组书记、院长殷方昭、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文友、刘恩昌一同出席了约谈会。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杨迎东主持了会议。 |
11月4日下午,沂水法院召集37名存有发改案件的原案件承办人在院五楼会议室进行了集体约谈。党组书记、院长殷方昭、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文友、刘恩昌一同出席了约谈会。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杨迎东主持了会议。WK8法治快讯网
会上,张瑞军传达了省、市两级法院有关发改案件的分析、整改通报。殷院长作了重要讲话。殷院长指出,1-10月份,沂水法院共有发回重审案件34件,被二审改判案件64件,发、改案件共计93件。殷院长向被发改案件的承办人提出要求:一是原承办人要在11月6日前逐案写出报告,报告中应写明被发改的原因,从个案审理中应吸取的教训,下一步,审委会将逐案分析,进一步明晰责任。二是院庭长要注意发挥监管职能,庭长实行月调度、分管院长季约谈,对改进不利的案件承办人,半年改进不利的,由院长亲自约谈,全年改进不利的,由院党组集体约谈。同时,将发改案件和原承办法官在大屏幕上实行滚动通报。三是加大办案质效考核权重。今后,发改案件每发现一起,扣原承办人考核积分10-20分,同时,扣除年终绩效考核奖金100元。四是严格落实中院要求,对被发改率较高的一名刑事法官、五名民商事、行政法官,以季度为周期,将其裁判文书签发权收归分管领导,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能被评先树优,绩效奖金列末等。五是要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所有上诉案件的原承办法官要主动与二审法官联系,尽量减少发改率。
会上,杨专委对发改案件的报告撰写提出了要求。
(陈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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