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9点,一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庭审有序进行。这是沂水法院使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的首次尝试。 |
“喂,喂,声音清楚吗?”
这并非打电话,而是沂水法院第五审判庭正在进行网上庭审的设备调试。2月27日上午9点,一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庭审有序进行。这是沂水法院使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的首次尝试。2018年12月,被告谭某以其自身信用作担保,通过互联网与原告农业银行某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一年,还款方式为一次性利随本清。借款到期后,被告至今未偿还。因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官当庭作出了判决,责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本息。
疫情当前,为避免人群集聚,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满足群众诉讼需求,沂水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运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网上庭审。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由法院进行网上排期,系统自动向原被告双方发送短信通知,原被告可以在手机上通过短信内的链接和登录信息进入互联网法庭,音画同步开展庭审,并通过拍照上传的形式在庭审中提交证据。庭审完成后,书记员在系统内向原被告双方上传庭审笔录,原被告双方确认无误后以手写输入法完成签字。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通过手机“面对面”打官司,确保疫情期间司法服务“不打烊”。
(于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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