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士刚刚出生五天的儿子便被其生父抱走,饱受母子分离的煎熬。徐女士多次联系试图要回孩子,却始终无法将孩子带回,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母子分离?孩子的生父又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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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回家的“私生子”,逃不掉的“拒执罪”gsG法治快讯网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本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喜事,而在今天的案例中,徐女士刚刚出生五天的儿子便被其生父抱走,饱受母子分离的煎熬。徐女士多次联系试图要回孩子,却始终无法将孩子带回,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母子分离?孩子的生父又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gsG法治快讯网
案情是这样的,罗庄区的王某某与妻子已婚并育有一女。婚后,王某某只身前往南方打工挣钱,很少回家,妻子在家照顾老人、抚养女儿。外出打工期间,王某某与离异的徐某某相识,交往一段时间后,二人互生好感并同居生活。2012年2月份,徐某某在医院生下一男婴。孩子出生后的第五天,王某某在徐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独自将孩子带回老家抚养。妻子看到丈夫和襁褓中的婴儿,一脸惊讶。但王某某谎称:“孩子是单位某同事的私生子,还是早产,想给扔掉,我看孩子可怜就抱回来了。”妻子相信了王某某的谎言,悉心抚养“捡来的孩子”。纸终究包不住火。自从有了这个孩子以后,妻子发现王某某有些反常。每次打工回家,经常性的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在妻子的追问下,王某某终于承认:“孩子是我和别的女人生的”。妻子震惊、气愤之余,要求王某某把孩子交给他的生母,王某某却置若罔闻。gsG法治快讯网
自从孩子消失之后,徐某某一次又一次苦苦追要,王某某表面一次又一次的承诺归还孩子,但结果是一次次食言。2014年1月份,念儿心切的徐某某将王某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决王某某将孩子交给徐某某抚养并支付抚养费。根据法院判决,王某某应将孩子交由徐某某抚养,并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王某某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2014年7月份,二审法院作出终审生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虽然输了官司,但王某某迟迟不肯将孩子交给徐某某。迫于无奈,徐某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执行内容的特殊性,反复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但是王某某依然执迷不悟,拒不执行协助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机关依法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追究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刑事责任,该案已进入审理阶段,罗庄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gsG法治快讯网
以案释法gsG法治快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gsG法治快讯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正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gsG法治快讯网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gsG法治快讯网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gsG法治快讯网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gsG法治快讯网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gsG法治快讯网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gsG法治快讯网
(赵文湘)gsG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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