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平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原告刘彦忠不服县政府土地承包确权权属纠纷行政诉讼案件,县政府副县长王立剑出庭应诉,全程参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县法制局副局长、农业局副局长等单位负责同志旁听案件审理。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平邑县第一例由县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 |
副县长出庭应诉“民告官”案维护司法权威8Ty法治快讯网
平邑县政府带头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出庭负责人制度8Ty法治快讯网
11月20日上午,平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原告刘彦忠不服县政府土地承包确权权属纠纷行政诉讼案件,县政府副县长王立剑出庭应诉,全程参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县法制局副局长、农业局副局长等单位负责同志旁听案件审理。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平邑县第一例由县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
村民和政府作为原、被告双方,打破“官”“民”蕃篱,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问题,充分体现了人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素养,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彰显了公平正义,这是县法治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落实出庭负责人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平邑县法治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刘敬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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