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讯网         主编信箱:fzsdxwzk@126.com   
法治山东站头图
法治山东网logo 山东地图
今日聚焦
仲裁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拟增设“仲裁地”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 > 法制 > 山东审判

平邑:被告人行动不便 三法官入户审判

时间:2018-11-19 16:38:16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刘敬松
为便于被告人参加诉讼,依法及时审理该案,该院在依法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并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后,经征求公诉机关意见,决定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该案,该村村委干部到场参加旁听。

              平邑:被告人行动不便 三法官入户审判wQw法治快讯网

 
         11月16日,平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驱车赶赴石盆村,在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李明海家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
 
上门庭审MG_1223_.jpg
 
        年过花甲的被告人李明海因交通肇事受伤且患多种病症,身体行动不便。为便于被告人参加诉讼,依法及时审理该案,该院在依法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并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后,经征求公诉机关意见,决定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该案,该村村委干部到场参加旁听。在庭审中,被告人李明海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并自愿认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明海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考虑被告人李明海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态度、赔偿情况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李明海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刘敬松)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李伟在济南调研指导公安工作
李伟在济南调研指导公
全省政法系统首次英模研修班在威海举办
全省政法系统首次英模
山东高院发布2023年全省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
山东高院发布2023年全
李伟到烟台调研指导工作
李伟到烟台调研指导工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备案信息
本站已注册国际中文域名:法治山东新闻网.com 法治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com 法制山东网.com 法治山东新闻网.net 法治山东网.net 法治山东.net 法治山东新闻网.cc 法治山东网.cc 法治山东新闻网.tv 法治山东网.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