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刘某和刘某新、刘某玉因拒不赡养父母,陆续被平邑县人民法院强制传唤,刘某新、刘某玉先后被司法拘留。 |
不孝子拒不赡养父母 平邑法院强制执行讨回公道Ms4法治快讯网
近日,被执行人刘某和刘某新、刘某玉因拒不赡养父母,陆续被平邑县人民法院强制传唤,刘某新、刘某玉先后被司法拘留。
刘老汉夫妇均已80岁以上,已无劳动能力,无个人收入来源,且有长期慢性疾病,育有6个子女,2016年老两口因身体原因生活条件更加艰难,而子女却对此不管不问,平邑法院于2017年10月20日作出判决:每个子女每月向父母支付300元赡养费,并承担之前看病所产生的费用每人2583元。其他子女都如约支付赡养费,唯独刘某和刘某新、刘某玉一直未支付,刘老汉夫妇遂申请法院索要赡养费。
立案执行后,平邑法院依法对刘某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刘某声称自己生活困难并无财产,执行干警苗卫东对刘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后发现,其除了饲养了20头老母猪外,还在平邑某大型厂矿工作月薪在6000元以上,完全有履行能力。
5月18日5点,将睡梦中的刘某传唤至法院,干警苗卫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了刘某,顺利执结4900元赡养费。
5月24日凌晨4点,将故意逃避的刘某新堵在被窝,传唤至法院后态度依然强硬,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为了给其惩戒,平邑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5月25日上午,将正在家里吃饭刘某玉依法传唤到执行局,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平邑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王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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