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制定《关于服务保障“贯彻十九大,罗庄在行动”全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意见》 |
罗庄法院出台专门文件服务保障全区“三年行动计划”EtK法治快讯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罗庄区关于生态产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实施“和美新罗庄”重点民生项目、维稳保障全区“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罗庄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制定《关于服务保障“贯彻十九大,罗庄在行动”全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十六个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生态产业区,富强和美新罗庄”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全区“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和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准确把握全区“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定位和基本内涵,找准为全区“三年行动计划”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契合面,坚持能动司法,创新司法理念,优化资源配置,为加快建设“现代生态产业区,富强和美新罗庄”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司法助推”、“民生项目司法暖心”、“维稳保障司法护航”、“重大项目司法保障”“、美丽乡村司法促进”、“金融生态司法保护”六大行动计划,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富强罗庄”、“和谐罗庄”、“平安罗庄”、“诚信罗庄”、“和美罗庄”、“清廉罗庄”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强调,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以司法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阶段性调查研究为载体,以部门协作为基础,以大力加强司法宣传为手段,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积极探索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服务和保障全区”全区三年行动计划”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明确,要加强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着力培养适应全区“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需要的专业化审判队伍;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提升服务和保障全区“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邵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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