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发信的一方是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信中巫山县人民法院对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给予的工作支持表示感谢 |
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封来自远方的感谢信Rfw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海阳讯(通讯员 宋修典 张瑞环)近日,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发信的一方是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信中巫山县人民法院对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给予的工作支持表示感谢,对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雷厉风行、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深表认同。
2017年5月27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申请执行人为重庆市巫山县汇诚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为施光荣、宋维利、重庆锦明杰针织服装有限公司的追偿权纠纷执行案件。
在执行过程中,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施光荣在中国农业银行海阳开发区分理处有存款。2017年7月6日,巫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委托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施光荣的银行存款进行扣划。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巫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委托事项后,在第一时间派出2名执行法官,迅速前往中国农业银行海阳开发区分理处,及时对被执行人施光荣的银行存款实施扣划。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高度负责、全程参与,前后仅用了4天的时间,便将被执行人施光荣在中国农业银行海阳开发区分理处的516108元存款成功扣划,并转至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款帐户。7月11日,海阳市人民法院即向巫山县人民法院反馈了委托事项执行情况。
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收到兄弟法院的执行委托后,能够牢固树立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克服地域保护,在短时间内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顺利扣划,赢得当事人好评。今年以来,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狠抓执行工作开展,在自身工作繁重的情况下,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执行事项5件,现已协助外完成4件,充分展现了公正高效、执行为民的“执行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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