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脆的法槌声从安丘市石埠子镇胡峪一村村委会的院子里传来,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正在这里开庭审理。这是安丘市人民法院管公法庭一次普通的巡回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 |
安丘:法槌在村委会院内响起v5N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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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安丘讯(通讯员 张学福)“现在开庭!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清脆的法槌声从安丘市石埠子镇胡峪一村村委会的院子里传来,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正在这里开庭审理。这是安丘市人民法院管公法庭一次普通的巡回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自2006年起,被告耕种我的承包村集体的1亩土地,当时口头约定我个人在村里缴纳的费用由被告承担或者按照本村同等土地的承包价格给我承包费,2006年被告给了我150元承包费,2007年给了我100元承包费,由于我与被告是亲兄弟,对费用的多少我不计较。可一直到2015年被告既不替我向村委缴纳承包费,也不给我地钱,村委调解也不管用。现在要求被告返还土地,给付以前所欠的承包费2750元”。庭审中,原告显得十分激动,数说着被告的种种不是。“你这个喂不熟的白眼狼,我哪一点对不起你?我确实种了你的地,但不欠你承包费,我在土地上种的樱桃树已经9年了,进行了大量的投入,现在正值盛果期,你要地可以,但必须给我进行补偿。”被告的态度也十分强硬。 一方诉求坚决要求收回土地、补交承包费,另一方辩称不欠承包费,要地可以但须补偿。兄弟俩在庭上展开了龙虎斗,就这样把矛盾摆在了审判员——副庭长冯明国的面前。
“现在休庭20分钟!”法槌声再次响起。冯庭长将被告带到村委会办公室,一场“背靠背”的调解工作开始了。“这是一起比较特殊的案件,当事人是亲兄弟,他们好的时候,能上阵父子兵,打仗亲兄弟,团结齐心,一致对外。闹了矛盾的时候还不如与街坊邻居的关系好处理,弄不好还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我们当法官的一定要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处理这一类案子一定不要急于求成,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采取‘面对面’说理和‘背靠背’调解的办法,释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调解间隙,冯庭长这样说。经过几番调解、协商,谈亲情、讲法律、摆后果,俩兄弟的情绪有所缓解,距离逐步接近。20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只见双方当事人脸上的表情稍微松弛了一些。“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初步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被告继续承包原告的1亩土地,每年向原告缴纳土地承包费400元······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该调解意见?”审判员的声音庄严而有力。
原告“同意”。
被告“同意”。
“双方当事人请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现在闭庭”。法槌余音之下,随即响起了旁听群众热烈的掌声。就这样,一场经街坊邻居劝说、村委会调解、司法所协调都未能化解的,亲兄弟间的土地承包纠纷,今天在法官巧妙的调解之下顺利化解。
“巡回审判,变的是庭审的环境,不变的是对公正司法的坚守和司法为民的情怀。这样不仅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还能通过这种形式向驻地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冯庭长说这话时,脸上流露出骄傲的笑容。
安丘市人民法院管公法庭辖区面积达340多平方公里,地处安丘市是南部山区,最远的村庄距法庭约60多公里,案件当事人大部分来自乡村,他们经济条件有限,诉讼成本较高。在“两学一做”活动中,他们发现了这个问题,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扩大法制宣传效果,法庭立足自身实际,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小额债务等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走出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走进百姓心中,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将矛盾化解在当地,纠纷消灭于萌芽,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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