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延伸司法职能,准确切入精准扶贫工,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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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沂水讯(特约记者 武传玲 陈淑峰) 沂水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延伸司法职能,准确切入精准扶贫工,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畅通立案渠道。凡涉精准扶贫工作的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快车道”,方便当事人及时维权。对地处偏远,立案不便的,由巡回法庭上门立案。对贫困户起诉案件,一律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保证贫困人口打得起官司。
二是成立精准扶贫巡回法庭。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部门抽调8名审判员,由一名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服务精准扶贫巡回法庭,负责 审理精准扶贫工作所涉及的案件,尤其是涉农、涉贫类案件,易致贫、返贫案件等,对涉精准扶贫案件,实行人性化司法,除做到及时审理和执行外,要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三要妥善审执涉精准扶贫案件。要充分发挥“诉非衔接”机制,对涉精准扶贫案件,承办法官要及时审理。对案情复杂、重大的,尽快组织合议庭讨论,必要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及时做出裁判。对申请执行的,巡回法庭要及时协调执行人员成立执行专案组,依法穷尽执行手段,确保执行实效。
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凡涉农、涉贫类案件,原则上要求巡回法庭在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理,邀请群众、村干部旁听案件,就地调处纠纷,让广大村民在旁听案件庭审的过程中接受法治教育;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力度与广度。巡回法庭要主动与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协调沟通,寻求他们的支持,以加大对刑事被害人和执行困难申请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和广度。同时,要积极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对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人口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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