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东省首个精准扶贫巡回法庭在沂水法院成立。法庭由5名法官组成,其中一名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其余4名优秀法官组成合议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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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沂水讯(特约记者 武传玲 陈淑峰)5月30日,山东省首个精准扶贫巡回法庭在沂水法院成立。法庭由5名法官组成,其中一名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其余4名优秀法官组成合议庭。
据该院院长汪曙光介绍,设立精准扶贫巡回法庭是为响应县委号召,更好地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精准扶贫工作所涉及的案件,尤其是涉农、涉贫类案件,易致贫、返贫案件等。设立这类专门巡回法庭在省内尚属首例。精准扶贫巡回法庭成立后,要与县扶贫办及时对接,依据扶贫管理平台,逐户了解贫困户在法律方面的需求诉求,最大限度杜绝贫困户因涉法案件致贫、因涉法案件返贫。
在谈到对精准扶贫巡回法庭工作的具体要求时,汪院长说,巡回法庭要做到“五要”。一要畅通立案渠道。凡涉精准扶贫工作的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快车道”,方便当事人及时维权。对地处偏远,立案不便的,由巡回法庭上门立案。对贫困户起诉案件,一律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保证贫困人口打得起官司;二要及时研判贫困户在法律上的诉求需求。要充分发挥“诉非衔接”机制,迅速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寻找调解之机,尽可能将案件化解在诉讼之前,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三要妥善审执设精准扶贫案件。对涉精准扶贫案件,承办法官要及时审理。对案情复杂、重大的,尽快组织合议庭讨论,必要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及时做出裁判。对申请执行的,巡回法庭要及时协调执行人员成立执行专案组,依法穷尽执行手段,确保执行实效;四要开展法治宣传。凡涉农、涉贫类案件,原则上要求巡回法庭在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理,邀请群众、村干部旁听案件,就地调处纠纷,让广大村民在旁听案件庭审的过程中接受法治教育;五要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力度与广度。巡回法庭要主动与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协调沟通,寻求他们的支持,以加大对刑事被害人和执行困难申请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和广度。同时,要积极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对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人口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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