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丘法院管公法庭成功调解了17件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原告徐某等17名劳务工人与被告某养鸡场(6名合伙人)、某农牧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农牧公司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共128000元、押金30000元,有效的保护了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安丘市法院诉前调解一涉及17人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KAi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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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安丘讯(通讯员 张学福) 近日,安丘法院管公法庭成功调解了17件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原告徐某等17名劳务工人与被告某养鸡场(6名合伙人)、某农牧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农牧公司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共128000元、押金30000元,有效的保护了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五一节刚过,这17位劳务工人来到管公法庭要求立案。经初步查明,这17名原告自2014年2月,被招聘到由6人合伙经营的某养鸡场干活,2015年4月8日被辞退,但是尚欠他们工资128000元、押金30000元未支付。2015年下半年,该养鸡场转让给了某农牧公司,他们多次找原合伙人追要工资,原合伙人称合伙养鸡赔了钱,把鸡场转让了,找新接手的公司吧。他们找到某农牧公司,公司说这是接手前的事,你们找合伙人。就这样在相互推诿中,一直未要到工资和押金。他们拿不到血汗钱,情绪十分激动,在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未果的情况下来法院起诉。经审查,该案原告将原养鸡场的6个合伙人及转让后的接手企业某农牧公司列为被告,且没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如果急于立案,原告存在很大的败诉风险。由于此案涉及的人数众多且案情复杂,又关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发诸多矛盾。经与原告讲解有关法律规定,了解有关情况,征询原告的同意后,法庭决定启动庭前调解程序,对该案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一方面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分析甄别案件事实,在明确该批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的情况下,拟定了快速调解处理的方案。另一方面,在了解到各被告极有可能躲债和不认帐的情况下,法庭不拘泥于以往先送达后处理的程序,立即与17名原告及其司法援助代理人取得联系,请他们积极协助法院寻找原养鸡场6位合伙人调查取证。同时,承办法官还进一步稳定17名原告的情绪,防止可能引发的涉法涉诉事件,并针对17名原告口头询问的保全问题等法律问题给予了释明。
虽然涉案人员众多,且情绪较为激动,但因此前已做好了充足准备,相关工作仍然有条不紊开展着。一方面,调解法官耐心安抚劳动者情绪,引导其推选代表,有序参加诉讼,理性维护权益。另一方面,调解法官积极与被告某农牧公司、某养鸡场的6位合伙人沟通,刚开始,调解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因原养鸡场各合伙人已分散到不同的地方从事其他职业,某农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在本地,几经周折才找到负责养鸡场转让工作的负责人,其对欠薪态度暧昧不明,不认可拖欠的工资事实。虽然出师不利,但调解法官
没有气馁,多次与该负责人接触沟通,向其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并组织原合伙人与某农牧公司对账,同时积极寻求工商、劳动等有关的支持和帮助。经过7天的不懈努力,最终被告某农牧公司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工资及押金,原合6名伙人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至此,17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得以顺利解决。法庭法官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赢得了原、被告双方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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