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东郊法庭积极推进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扩大陪审员规模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
东郊法庭注重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履职7nY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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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历城讯(通讯员 李辉)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东郊法庭积极推进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扩大陪审员规模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要求庭前提前阅卷。规定参加审判的陪审员应至少在开庭前3日来院阅读案卷,对于案件主要案情、原被告个人情况、起诉事实理由和答辩状况都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由主审法官在庭前详细介绍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帮助陪审员充分做好开庭准备。
二是确保独立发表意见。在庭审过程中设置陪审员发问、调解等环节,并保障其充分的发言时间。庭审结束前,审判长及时征求陪审员的意见建议,杜绝陪审员在庭审中扮演消极“听审”的角色。案件评议时,由陪审员先发表意见,然后由审判员、审判长依次发言,保证陪审员意见不受干扰。
三是注重发挥专业特长。注重陪审员与法官的优势互补,根据陪审员的职业背景,组织具有专业特长的陪审员就涉及建筑工程合同、医疗损害责任等纠纷的专业知识进行研讨、讲授。在随机抽选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其对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等案件的调解作用。
四是完善参审保障激励机制。不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和座谈会,提高陪审员的审判能力,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县委汇报,安排落实陪审专项经费,对参审案件的陪审员按件发放陪审补贴,有效调动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优秀陪审员进行评选表彰,增强其身份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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