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法院圣水峪法庭庭长臧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这是继“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国优秀法官”之后,臧华获得的又一殊荣。 |
泗水县法院臧华获评全国模范法官2kp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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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泗水讯(通讯员 梁磊)据中国法院网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决定,联合表彰38家全国模范法院和69名全国模范法官。泗水县法院圣水峪法庭庭长臧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这是继“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国优秀法官”之后,臧华获得的又一殊荣。此次,全省法院系统共有4名法官获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臧华在基层人民法庭连续工作了21年,审结各类案件3500余件,没有一件引发不良后果,没有受到任何违纪投诉。他爱庭如家,始终保持着对审判工作的热情、韧劲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他坚持司法为民,在法庭辖区内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和“假日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他注重办案效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他把家里两代人收藏、价值上万元的图书无偿捐献给法庭,筹办了法庭图书室。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了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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