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清理积压旧存案件,提升法院的审判质效,落实司法为民,临沂市罗庄区法院在做好新收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开展积案清理。截至8月底,已清理超六个月未结案件975件。 |
罗庄区法院四项措施全面清理积案jxD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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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罗庄讯(通讯员 刘超 周慧慧)为全面清理积压旧存案件,提升法院的审判质效,落实司法为民,临沂市罗庄区法院在做好新收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开展积案清理。截至8月底,已清理超六个月未结案件975件。
一是落实清积责任。院长亲自过问,逐案听取清积汇报;分管院领导包案负责;庭长每月调度;审管办对案件清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分设五个清理工作组,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把每一个案件都落实到人,制定方案,切实抓紧抓好清理积案工作。
二是建立台账排查原因。五个清理小组针对立案超六个月未结的案件,逐案进行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集思广益,逐一摸排每件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审判流程节点情况及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等,真正做到领导心中有数、承办人心中有底、审判管理部门心中有帐。
三是召开清积专题汇报会。分组召开6场积案专题汇报会,由承办人逐案汇报案件审理执行情况,说明未结原因。院长和分管领导全程听取承办人对每起积案的情况汇报和限期结案承诺,及时掌握个案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集体会商确诊,逐案排查摸底,逐个分析研究,制订具体方案。
四是因案制宜注重实效。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对因鉴定、评估、公告、其他机关阅卷等因素无法结案的,加强跟踪催办,加快工作进度;对以另一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或向上级法院请示等无法结案的,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争取早日回复;对案情复杂需要党委政府协调的,抓紧确定具体日程,尽快协调解决。在执行积案清理中,把积案进行再分类,采取先特殊后一般、先易后难的工作方法,把分类出来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人身损害赔偿款、抚养、赡养等社会弱势群体案件优先执行,对骨头案、钉子案集体研究,逐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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