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度法院执行法官巧妙利用“拒执罪”的执行威慑,成功执结了一起“老赖”拒不履行义务的“骨头案”。被执行人杨某在刑罚的强大威慑下,主动将16万余元执行款如数交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
平度法院巧用利剑“敲山震虎” 老赖主动把钱还F9z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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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平度讯 ( 通讯员 李阿欣)日前,平度法院执行法官巧妙利用“拒执罪”的执行威慑,成功执结了一起“老赖”拒不履行义务的“骨头案”。被执行人杨某在刑罚的强大威慑下,主动将16万余元执行款如数交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老赖拒付合同款 踪影全无
2011年8月,平度法院对徐某等四原告与被告杨某加工合同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杨某给付徐某四人加工费16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义务。徐某等四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杨某,但其均未到院。后执行人员多次到杨某的住处及其开办的石材厂执行,仍未找到杨某,且其开办的石材厂也已更换业主,经多方询问,仍无法得知杨某的下落。执行人员向杨某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传票,传唤其履行义务,但杨某始终未露面,案件一时陷于僵局。
2012年5月18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到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鲁FRXXXX丰田普拉多越野车,发现其已于2011年12月22日将车辆过户到他人名下。同日,到中国银行烟台南大街支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发现其名下20万元存款早在2011年10月已经转移。同年8月,执行人员到莱州市住房管理中心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时发现,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莱州市某小区的一处房产也早已在2011年9月过户到他人名下。
一路查询,一路风尘。执行人员虽然辗转烟台、莱州、平度三地,奔波了上千公里,历时半年多的时间,把各种能想到、能查询的财产线索都捋了好几遍,但始终没有找到被执行人的一点财产,案子好像再也找不到一点头绪。
千里奔波不言愁,法官“亮剑”
尽管如此,执行法官并没有将案件弃之不管,而是积极寻找一切线索和方法执行此案。敢啃“硬骨头”是平度法院店子法庭副庭长张彦教的一贯风格。在接手该案后,他仔细研究、分析了全部案卷材料,通过对以上财产转移时间、判决生效时间、执行时间等各个时间节点的综合分析,张庭长认为,被执行人明显具有履行能力,其转移、处置车辆和房产均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其行为具有逃避执行、躲避执行的故意,且转移的财产数额较大,导致生效判决无法履行,符合刑法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张庭长建议对被执行人杨某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2月5日,经平度法院研究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拒执罪大显神威,难案执结
考虑到被执行人杨某下落不明,即使追究了其刑事责任,案件在短期内也不可能有结果,申请执行人也拿不到执行款。如何巧用拒执罪“利剑”,实现“敲山振虎”和事半功倍的执行效果,是张庭长在复考虑的问题。通过调查走访,张庭长找到杨某在案件审理时聘请的诉讼代理人蔡某,将有关案件情况与蔡某进行了初步沟通,希望通过蔡某取得与被执行人杨某的联系,继而敦促杨某尽快履行义务。在晓以利害的同时,张庭长亦严正地强调,如果仍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将于3日内移送公安机关。
当天下午,蔡某受被执行人杨某之赶到店子法庭了解情况。执行法官将杨某拒不履行、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以及拟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材料出示给蔡某,并再次严肃地让其转告杨某,履行义务是其惟一的选择,否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在强大的证据面前,蔡某深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严重后果,且杨某一人身背4案,如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蔡某的转达和对被执行人杨某的说服,杨某的侥幸心理被彻底打消,其通过蔡某向法庭表达了履行判决之意。
次日上午,杨某主动来到法院,将其所涉该4件案件的案款全部履行。至此,这起难啃的“骨头案”在法官的锲而不舍和法律的强大威慑下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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