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琐事夫妻吵架,为“解闷”,也为“面子”,沂南县一青年张强竞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实施抢劫,实际仅劫得现金198元,却换来了漫长的牢狱之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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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夫妻吵架引发抢劫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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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沂南讯(记者 黄金安 特约记者 李久彪)因为家庭琐事夫妻吵架,为“解闷”,也为“面子”,沂南县一青年张强竞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实施抢劫,实际仅劫得现金198元,却换来了漫长的牢狱之灾……。
警铃响起
2015年3月14日19时30分,沂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居民马某报警称,其妻燕子驾驶黑色帕萨特轿车在沂河大桥被人抢劫,指挥中心随即指令县城及沂河大桥附近相关派出所出警堵截。当晚19时40分许,该县苏村派出所民警在滨河大道沂南县苏村镇路段堵截时发现了嫌疑车辆的踪迹,民警追至附近一村村通路口将该车逼停,驾车男子遂弃车逃窜,被民警追上后当场擒获。经审讯,驾车男子对其当晚抢劫汽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距案发时间仅仅过了11分钟。随着审讯工作的逐步深入,这起抢劫案很快真相大白。
惊魂一刻
3月14日19时10分左右,燕子带着儿子驾驶自己的帕萨特轿车来到东方购物广场,自己坐在车上,让儿子去门口的“德克士”店买零食。大约十分钟后,儿子上车坐在后排座上,这时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紧跟着儿子也上了车,紧挨着儿子坐着,手里拿着一把十多公分长的剔骨刀,说:“我跟人打仗了,把其中一个人捅了,后面有十几个人追赶,不敢打出租车,快开车,把我送到辛集的沂河桥那边!”见此情形,燕子当时就吓懵了:“你去哪里啊?你只要不伤害孩子,你说把你送哪里,我就送哪里!” 路上,这位劫匪还和燕子拉起了家常:“我家是莒县的,在沂南上班,这个月发了六千块钱工资,都让打仗的那帮人给抢走了,我患有胃癌,早晚是个死,被抓着也没事,就想回家看看。”可燕子哪里知道,以上这些都是劫匪事先编好的谎言。
19时30分许,车行至沂河大桥西侧路口,劫匪让燕子把车停下,说:“你把钱给我!”燕子把钱包里的现金都给了他,劫匪又问:“你还有什么贵重物品?”燕子回答:“没有。”劫匪:“那对不起了,你下车,我得把车开走,回家看看,你别报警,我在18号晚上把车和钥匙放在这里,你来开,你要是报警我就把车扔掉不给你了!”燕子很“听话”地下了车。劫匪张强见燕子娘俩身上没钱了,就从抢来的那些钱时里面抽出一张100的给了燕子,让她打车回去,劫匪遂驾车逃窜,惊魂未定的燕子赶紧让老公拨通了报警电话……。
荒唐动机
面对这个“镇定”的劫匪,办案民警百思不得其解:春天的傍晚,大街上人流如织,而且还是在市中心,是何犯罪动机让劫匪铤而走险?难道真的是为了发财吗?可嫌疑人张强接下来的供述更是让民警匪夷所思:“我最近和老婆因为家庭琐事闹矛盾,心情不好,就想出去散散心,再加上手里也没有多少钱,就想抢辆好点的车开也有面子。今天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我从家里拿了一把剔骨刀坐客车去了县城,一直坐在东方购物北门附近的台阶上瞅机会,直到七点多的时候,才找到机会”“你抢车后,打算把车怎么处理?卖掉弄钱花吗?”民警问。“我自己没有车,就想抢辆车开着,到时候去会网友的时候牛逼牛逼,那样显得有面子。”
面对民警的讯问,嫌疑人的回答显得很从容。为了这个区区的“面子”,等待张强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正义宣判
5月28日,沂南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奇的抢劫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对于自己被劫现金金额,被害人燕子记忆犹新:“我被抢了298元,面值100元的两张,50元的一张,20元的两张,5元的一张,1元的三张,我是在德克士门口停车的时候刚数完,后来他又给我100元。”对于被劫轿车,经有关部门鉴定,价值人民币98600元。案发后,车辆及现金被扣押发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虽然案发后,被劫车辆及现金已发还失主,但其犯罪的过程已经完成,依法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综合以上情节,遂以抢劫罪,判处张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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