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刚,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1989年3月参军入伍,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0月转业至海阳法院,现任海阳法院行村法庭副庭长。 |
用行动诠释海阳精神yXT法治快讯网
——记山东省海阳法院行村法庭副庭长王石刚
法治山东网海阳讯(记者 黄金安 通讯员 宋修典 刘晓飞)“拼搏、担当、创新、卓越”的海阳精神是海阳的城市灵魂,是全体市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在海阳法院行村法庭,就有这样一位法官,他学历不高,却酷爱学习,短时间内便成为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他身体不好,却带病坚持,即使躺在病床上也在写判决;他职位不高,却勇于担当,主动承担了大部分案件的审理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调解八法是他的创造发明,追求卓越是他的奋斗目标,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拼搏、担当、创新、卓越”的海阳精神。他就是海阳法院行村法庭副庭长王世刚。
王石刚,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1989年3月参军入伍,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0月转业至海阳法院,现任海阳法院行村法庭副庭长。该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每一个岗位上,都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忠诚履职、秉公办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04年以来,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100余件,其中执行案件400余件,民事案件700余件,且没有一起错案发生,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领导的认可。他先后被烟台中院授予“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3年被海阳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一、刻苦学习,努力掌握审判工作真本领
该同志转业到海阳法院工作后,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使他深刻地认识到,土地没有收成是最大的悲哀,从事审判工作最可怕的是没有过硬的真本领。为了掌握审判业务知识,他拼命地学习各种法律专业知识,那段时间里,他的日历里几乎没有休息日。经过四年多不懈努力,2009年他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考取了法官资格,这在海阳法院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很多法律科班毕业的大学生都无法通过的考试,没有法律知识功底的王石刚竟顺利通过了。考取了法官资格后,该同志并没有满足于现状,而是更加努力地潜心钻研审判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他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了大量的法学理论书籍,不断充实自己的头脑。他还把庭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整理成册,一个一个地与同行研讨、向老法官请教,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自身的庭审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也在学习中得到不断提升。
二、用心履职,用心呵护公平正义
该同志始终坚持公正之心,对任何工作都高度负责,极具担当精神。从事执行工作期间,案件只要到了他手上,几乎都能得到顺利执结,每一起案件的成功执结都饱含着艰辛和汗水。在执行山东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商货款一案中,王石刚锲而不舍、不辞辛苦地先后15次赴淄博、烟台等地,对该建筑公司的账户、债权及车辆等财产进行查封,对负有履行债务的第三人的帐户予以冻结,历时近二年,终于追回了全部涉案款项,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海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担任审判员期间,他对自己所从事的民事审判工作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面对大量的诉讼案件和繁重的审判任务,他忘我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经常是白天开庭审理案件、接待当事人,晚上回家加班写裁判文书,每年200多份裁判文书几乎都是在业余时间完成的,他从来没休过一个年休假。他总是用心审理每一起案件,用心接待每一名当事人,对每起案件,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仅2013年以来,他便审结各类案件465件,结案率、服判率、裁判文书合格率、审限合法率等均达到100%,且所办案件无一发回改判,无一矛盾激化致民转刑案件和恶性事件发生,所办的所有案件,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上访事件,他用行动维护了公平正义,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倾情奉献,心系百姓冷暖
由于常年伏案阅卷、超负荷工作,他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颈椎没有一节是健康的,经常出现脑供血不足的症状。今年3月份,由于头晕所致,他在上班期间意外摔伤致脚部骨折,医生嘱咐至少要静养三个月,可他挂念着他的案子,在手术后不到一个星期,他就把笔记本电脑拿到病房,将其审结后没有写完的三个判决书写完。因还有三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子没有审结,休养了两个月他就躺不住了,他又拄着拐杖回到了熟悉的审判台。按理说,病休期间他完全可以把手头的工作放一下,可王石刚天生就是一个工作狂,他并不是不想休息静养,而是实在放不下手头的那些工作,一想到当事人期待的目光和焦急的心情他就坐卧不安,完全忘记了医生的忠告。
近年来,法院系统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行村法庭也是一样,整个法庭仅有王石刚和庭长两名审判员,每年要承担近400起案件的审理工作,工作压力很大。在办案人员少、案件数量多、信访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王石刚主动放弃了年休假,每天都是加班加点地工作,一个装案卷的提包总是陪他从日出到日落,每天晚上他都带着案卷回家写判决书,同事们都诙谐地称他为“提包哥”。去年11月份,在清理积案活动中,王石刚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和法庭送达员一起赶在农民务工外出前去送达,上班前再赶到单位开庭。连续六个周没休息一天,不到两个月时间便结案60多起,虽然很苦很累,但该同志却毫无怨言。
王石刚的孩子小,岳父母住在他的家中,而且岳父身患癌症,家庭需要他的照顾。按理说,王石刚完全可以向领导要求到离家近一点的法庭工作,但王石刚从没因这些困难向领导过一次要求,他考虑的是法院的大局,每天都是一心扑在工作上,牺牲的是个人和家庭的利益,换来的却是老百姓对司法的信任。行村法庭辖区的老百姓一提到王石刚没有不佩服的,在他们看来,案子只要交到王石刚那里,那是一百个放心,不但处理的及时,最重要的是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能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多年来,王石刚办理的上千起案件,没有一起涉诉信访发生,他也成为海阳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先进模范。
四、调解八法,竭尽全力化解纠纷
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虽说接触的大多是些鸡毛蒜皮般的小案件,但是这些案件对于争讼的当事人来讲都是天大的事情,处理不好很容易激化矛盾,甚至酿成重大事件。因此法官从事审判工作应以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为最高追求。结合审判工作实践,王石刚不断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将其归纳为调解八法,即全程调解法、亲情感化法、冷热结合法、换位思考法、求同存异法、案例启示法、得失算账法、民风约束法。每一个案件,他都根据不同的案情和当事人情况,综合运用各种调解方法和策略,使当事人在互谅互让、互相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2013年4月,辖区某村张某起诉徐某虾池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王石刚审结,但由于诉争的虾池又被徐某发包给了孙某等三人,孙某等人又起诉徐某要求赔偿损失,三个案件审结后,由于徐某未赔偿损失,孙某等人没有返还虾池,张某便纠集他人强行占有虾池,三方发生多次冲突,矛盾十分激烈。王石刚没有因为案子审结了就束之高阁,在得知情况后,他主动召集三方,做当事人的工作,经过多次协调,反复调解,终于使三方化干戈为玉帛,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消除了不稳定隐患。可以说,这样的矛盾纠纷,王石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每处理一起矛盾纠纷他都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努力做到不偏不倚,保持中立。该同志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收受当事人的任何好处,坚决不办“关系案”、 “人情案”、“金钱案”。他以独有的人格魅力为调解工作注入了和谐的音符。近三年来,经他亲手调解的重大矛盾纠纷有23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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