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法院紧紧把握上级法院提出的办案指导方针,及时采取四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土地违法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模式。
|
沂水法院四项措施扎实推进“裁执分离”kNX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沂水讯(通讯员 武传玲 王照亮) 沂水法院紧紧把握上级法院提出的办案指导方针,及时采取四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土地违法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模式。kNX法治快讯网
一、加强沟通,有效推进。《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土地违法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下发后,沂水法院迅速与县政府进行沟通,讲明实行裁执分离对提高执行效率,解决土地违法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难问题的意义及其法理和法律依据,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对裁执分离工作的理解力和支持度。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及时发出了《关于转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土地违法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落实裁执分离,进行了部署。kNX法治快讯网
二、加大培训,提高认识。坚持司法、行政良性互动,加强与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基层乡镇政府的沟通联系,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行政案件执法联络员制度等形式,对土地违法非诉行政案件申请材料的提供、审查标准、裁定方式、组织实施、执行监督和指导等具体操作及“裁执分离”适用范围、实施主体的确定、积案处理等问题及时研讨,不断总结适用裁执分离模式在现实中遇到的新问题,稳步推进裁执分离工作模式。kNX法治快讯网
三、严格审查,依法操作。对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对存在缺乏事实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违反法定程序等严重违法,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裁定不予执行。对裁定准予执行的,制定强制执行注意事项告知书,告知组织实施强制执行机关有关注意事项。对存在特殊情况或难以处理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kNX法治快讯网
四、调解优先,注重释理。司法审查时,注重协调化解、说法释理,坚持将解释说服工作贯穿裁决全过程,尽力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对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履行的,指明相应的救济途径,引导当事人或案外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kNX法治快讯网
kNX法治快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