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执法执勤和公务用车管理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严禁违规用车、违章行车、公车私用,平原县法院从严把派车、行车和养车“三关”着手,创新管理模式,狠抓措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
平原县法院车辆管理严把“三关”效果好2y3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新闻网平原讯 (通讯员 刘英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执法执勤和公务用车管理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严禁违规用车、违章行车、公车私用,平原县法院从严把派车、行车和养车“三关”着手,创新管理模式,狠抓措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2y3法治快讯网
一是严把“派车关”。派车是车辆安全的“源头”。把不好派车关,不该出的车出了,不该用的车用了,车辆安全就难以保障。平原县法院依据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制定了《车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要求车辆仅限于警务和公务活动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动用车辆。因公使用车辆时,派车权限分为三级,车辆在城区内、县境内、县境外的,分别由庭室负责人、分管副院长、院长审批。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不派遣车辆,能合并用车的不单独派车。出车前,审批人向用车人和驾驶员提出安全要求,明确带车人及其安全责任,交代注意事项,促使用车人和驾驶员出车中始终绷紧安全行车弦。2y3法治快讯网
二是严把“行车关”。行车是车辆安全的关键。管控不住运行中的车辆,车辆安全就是一句空话。平原县法院落实了“三控”:首先控车速。以纪律的形式规定,除执行特殊任务外,车速在高速公路上不得超过100公里,在一级公路上不得超过70公里,在其它道路上不得超过50公里。其次控路线。出车前,在派车单上注明出发目的地和需经过的高速、国道、省道、县道、乡村公路路线,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改变。三是控停放。中途或到达目的地时,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或停车场,严禁停放在高速公路上和饭店门前等场所。为确保“三控”实效,服务中心值班室不定时地电话询问带车人在外车辆的运行情况。带车人也可随时反映车运情况,回院后对驾驶员执行“三控”的情况作出鉴定。对违章违纪驾驶员,依据《车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严肃处理,逐步增强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2y3法治快讯网
三是严把“养车关”。“养车”是车辆安全的基础。没有良好的车况,动用车辆就埋下了安全隐患。平原县法院把车辆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坚持做到了日常常保养、动前先检查、归场既维护。坚持每周一组织技术人员,对所有车辆检查、维护、保养、讲评一遍,并记录在案,掌握每台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因故不在位的车辆,归场后及时跟踪补查。每次出车前,要求驾驶员对车辆制动、转向灯、轮胎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简要检查,严防车辆带着隐患上路。车辆每次出车归场,都督促驾驶员立即进行擦拭、维护、检修,车管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确保车辆出动无隐患,入库保安全,始终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2y3法治快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