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康驿镇唐某某毁坏河堤、破坏国家扶持“万亩方田”、毁坏他人财产及人身权益、侵犯他人合法土地使用权,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经多次劝解都不予理会。近日兖州市法院执行局已经做出对其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处罚款10万元法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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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兖州法院以拒执罪追究唐某刑事责任mkB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新闻网汶上讯(通讯员 康广海)汶上县康驿镇唐某某毁坏河堤、破坏国家扶持“万亩方田”、毁坏他人财产及人身权益、侵犯他人合法土地使用权,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经多次劝解都不予理会。近日兖州市法院执行局已经做出对其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处罚款10万元法律决定。mkB法治快讯网
为积极响应党的土地政策,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阻止南唐阳回民羊群毁坏村民庄稼,申请人夫妇二人自1986年开始就带领村民在大唐阳村南边和南唐阳回民相接壤的地块开垦荒地,当时租用的刘某某和康某某家的人和牛。和被执行人相接壤的荒地当时三头牛都拉不动,头几年根本就收不成庄稼,申请人没少往里投资。但是,2006年被执行人唐某某发现该荒片上有沙,便开始在哪里非法采沙,不但毁损申请人的树木和麦苗,并且公然毁坏河堤。申请人对其上述违法和犯罪行为多次进行制止,被执行人依然我行我素。期间申请人多次向汶上县康驿镇政府、黄沙办、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土管局、水利局等相关领导反映,因被执行人采取游击战术,致使政府部门对其打击不力。2007年秋,申请人将被执行人车一同堵在地里,并且给康驿镇政府打电话。争吵中,被执行人将申请人打伤,并将其报警手机摔坏;后来被告发现自己责任田里(国家投资扶持的“万亩方田”)也有沙,就开始从其责任田里挖沙,并把土堆放在申请人开垦的土地上,并且在上面过往机动车;2008年3月19日申请人雇人栽种的七十余棵树木又被全部折断,此时,恰巧申请人又将其人、车一同堵在地里,并且给大唐村委会、康驿派出所打电话报警,被告见逃脱不掉,用三轮车摇把将原告打伤住院。2012年1月汶上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民事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停止侵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对法院判决置之不理,经研究对其违法及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上述规定。mkB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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