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城法庭充分发挥合议庭职能作用,化解了一起矛盾可能激化的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效果良好。据了解,该庭自2009年以来共受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10件,全部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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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城法庭妥善处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sGd法治快讯网
□特约记者 张广岭 通讯员 刘运 sGd法治快讯网
州城法庭充分发挥合议庭职能作用,化解了一起矛盾可能激化的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效果良好。据了解,该庭自2009年以来共受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10件,全部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sGd法治快讯网
近日,该院受理原告马某(男)与被告徐某(女)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原、被告于2009年10月在本院经调解离婚,女儿由被告徐某抚养。由于种种原因,被告徐某未能照顾好孩子。自去年5月份,孩子开始随原告马某生活。后双方未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原告马某将被告诉至本院,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原被告互不相让,都不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被告扬言不管想什么办法都要抚养孩子。庭前调解阶段,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告已再婚并且已怀孕。被告的对象是初婚,无子女,并不十分坚持抚养孩子,但考虑到被告的态度和现在的家庭,只能支持被告。原告现在的对象已绝育,学历比较高,且抚养孩子的意愿比较强烈,有可能对孩子的成长更有益。sGd法治快讯网
案件进入相持阶段,如果处理不妥,随时有可能激化矛盾,对孩子身心健康带来损害。针对这种特殊情况,主审人及时向该庭负责人作了汇报,决定组成合议庭审理,同时通知双方当事人的家属到法院,讲明事情的焦点,让其家属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安排了开庭日期。开庭前,主审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结合社会上的某些人和事,给原、被告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庭审中,合议庭全体人员趁热打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从法律和人情的角度当庭进行调解。法官的真诚终于打动了原、被告的心。双方同意调解,并在合议庭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很快达成了协议:被告同意将孩子交由原告抚养,自己愿意每年承担抚养费3000元。孩子的脸上也露出了微笑。合议庭当即制作了调解书,被告也在当天一次性交清抚养费3000元。一起矛盾有可能激化的案件得到了稳妥解决,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原、被告事后对合议庭团结合作,心系群众,真诚为民的工作热情予以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要共同抚养好孩子,把孩子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sGd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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