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枣庄市薛城区法院坚持“和谐司法”理念,把“行政审判重协调,源头化解促和谐”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构建案外协调新机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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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枣庄市薛城区法院坚持“和谐司法”理念,把“行政审判重协调,源头化解促和谐”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构建案外协调新机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1-10月,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8件,审结72件,结案率92%,其中有62件以协调方式结案,调撤率达79%以上,促进了辖区稳定,取得了“官了民亦了”的良好效果。图为该院法官深入企业了解法律需求,并解答法律咨询。杜衍庆 摄qqU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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