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投保了驾驶员险的车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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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邹祥波)近日,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投保了驾驶员险的车辆案件。2n2法治快讯网
原告李某是山东巨野某运输有限公司一名司机,2011年7月2日13时15分,原告驾驶山东巨野某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鲁RH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李某受伤。山东巨野某运输有限公司在被告深圳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驾驶员险,因山东巨野某运输有限公司怠于赔偿原告李某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其将保险单交付原告,同意原告直接向被告深圳某保险公司索赔。为此,原告向巨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n2法治快讯网
法院认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原告李某为山东巨野某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鲁RHXXX车辆的驾驶员,山东巨野某运输有限公司在被告深圳某保险公司专门投保了驾驶员险,保险单中并未约定具体驾驶员,因此只要在保险期间内,驾驶山东巨野某运输有限公司投保的车辆的驾驶员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被告深圳某保险公司就应对驾驶员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最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深圳某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15万元。2n2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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