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银山法庭承办的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官近六个月耐心细致的工作,予以成功调解。
|
本报讯(特约记者 张广岭)8月16日,银山法庭承办的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官近六个月耐心细致的工作,予以成功调解。Txc法治快讯网
2010年底,原告戴庙镇某村经村两委研究,组织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把泰安市人民政府、东平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23.4亩土地分配给村民统一标准搞建设。被告南某按规定分得建设用地共312.5平方米,其中包括其于数年前违法建造2间简易平房所占地,被告还强占紧邻其简易平房的250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群众意见极大,影响极坏,致使原告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拆除违章建筑物,停止施工,恢复土地原状,归还村集体所有的250平方米土地.Txc法治快讯网
被告南某认为,自己在这块土地上已经耕种了十余年,依照相关法规,自己使用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土地,原告要求终止合同于法无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期间,被告南某曾多次到县有关部门上访。Txc法治快讯网
银山法庭高度重视该案,始终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着力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最终使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以撤诉结案。Txc法治快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