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区法院成功化解了两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纠纷案,既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拆迁人开发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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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约记者 胡玉发 通讯员 吴延民)近日,牡丹区法院成功化解了两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纠纷案,既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拆迁人开发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Hva法治快讯网
2011年11月12日,申请人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因被执行人程某某、徐某某与第三人菏泽碧海置业有限公司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未能达成协议,向牡丹区法院申请执行由其作出的两份房屋拆迁裁决书。牡丹区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做出了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书。裁定书生效后,两案的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申请人又申请强制执行。牡丹区法院向两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期自动履行,但到期未果,该院又下达了强制执行公告。2月25日,执行公告规定的最后自动履行期限届满,但两被执行人依然拒绝搬出待拆迁房屋。这时,如果采取强行拆除措施,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在矛盾没有最大程度化解的前提下,采取强制措施,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必将造成恶劣影响。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牡丹区法院行政庭承办法官始终未放弃对此案的化解、协调工作。他们多次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接触,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事实、讲法律、讲政策、讲利害。通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达成安置补偿协议,5月10日,这两起房屋拆迁执行案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Hva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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