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围绕“和”字做文章,走活庭前主动协调、庭中圆桌协调,庭后借力协调的“三步棋”,在“官”“民”之间拉起一座连心桥,真正发挥了灭火器、减压阀的作用。 |
本报讯(通讯员 王敏 田琳) 平阴县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围绕“和”字做文章,走活庭前主动协调、庭中圆桌协调,庭后借力协调的“三步棋”,在“官”“民”之间拉起一座连心桥,真正发挥了灭火器、减压阀的作用。2005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98件,和解撤诉率达到82.55%,无一缠诉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无一强制执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JYz法治快讯网
庭前,引导主动协调。该院庭前通过走访当事人等途径,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了解纠纷成因及当事人诉讼目的,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引导诉求无合法依据的相对人息诉;同时,发挥法官的宣传、释明、建议作用,灵活运用“案例引导法”、“旁敲侧击法”、“因势利导法”等,使双方消除误解和对抗,主动选择协调沟通。JYz法治快讯网
庭中,注重圆桌协调。该院将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释明,对可能败诉的一方分清是非,摸准当事人心理,及时抓住和解契机,引导双方同坐“圆桌”上,疏导化解矛盾。对于重大疑难及涉群体性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邀请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实现监督与支持的相互促进。JYz法治快讯网
庭后,加强借力协调。该院因案制宜,积极拓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渠道,邀请人民陪审员、原告亲友、被告主管部门领导参与协调,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主动改变或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庭外。其间,加强与公安、土地、房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座谈交流、上门送法、司法建议等途径,查改易引发行政诉讼的环节,形成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JYz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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