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文登法院少年审判庭积极推行了“合适成年人及社会调查员参与诉讼”的做法。 |
推行合适成年人及社会调查员参与诉讼zn9法治快讯网
文登法院积极创新少年审判思路zn9法治快讯网
本报讯(通讯员 时红霞)为全面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文登法院少年审判庭积极推行了“合适成年人及社会调查员参与诉讼”的做法。该做法即在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由法院从教育、团委、妇联等主要从事青少年工作的部门选聘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社会人士担任合适成年人及社会调查员,协助未成年被告人与司法机关沟通,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相关法律帮助,确保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庭审过程进行监督。zn9法治快讯网
合适成年人在庭审前要充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健康状况、权利义务知晓以及合法权益有无遭受侵犯等情况,并适时对其进行心里辅导,消除其焦虑和抵触情绪;在庭审中要从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角度,积极帮助其参加诉讼活动,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社会调查员在庭审前要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犯罪类型及原因等进行详细的调查走访,从而在庭审时对其量刑提供相应的建议,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帮教意见或协助法院指定相应的帮教措施。4月19日,文登法院采用该做法成功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张某的同意后,聘请从事多年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市妇联初桂华部长担任张某的“合适成年人”,从事多年教育工作刘昌忠老师担任“社会调查员”,并指定了资深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庭审中,张某正确认识了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且悔罪态度好,并表示自己以后将努力工作,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zn9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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