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齐河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时刻关注当事人的合理诉讼请求,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选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讲究执行方法,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期,该院行政庭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中,为44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共计33.6万余元,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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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黄勇 房堃)今年以来,齐河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时刻关注当事人的合理诉讼请求,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选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讲究执行方法,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期,该院行政庭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中,为44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共计33.6万余元,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z2N法治快讯网
2009年6月,普乐士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承包辖区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徐某、王某等44名农民工为该工程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该44名农民工的工资未能全额支付,请求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援助。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后,认为该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山东普乐士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之所以拖欠农民工工资是由于该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的。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后向该投资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先行垫付拖欠投诉人徐某等44名农民工的工资,但该投资公司拒不执行。此后,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向该公司先后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仍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既未提出异议,也不自觉履行。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齐河法院行政庭李超法官承办该案后,首先多方了解情况,摸透案情,然后多次找拖欠工资的公司负责人做工作,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慑之以法,最终,该公司向徐某等44名农民工支付了工程款共计33.6万余元。z2N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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