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组织干警学习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的决定,以及从5月1日起对醉酒驾车将予以刑事处罚的相关规定。 |
本报讯(通讯员 李田森 赵庆余)为进一步强化干警交通安全意识,保障行车安全和出行安全,近日,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组织干警学习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的决定,以及从5月1日起对醉酒驾车将予以刑事处罚的相关规定。BiT法治快讯网
学习中,干警们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的醉驾及其处罚为主题,重点学习交流了交通安全法规、行车安全常识、注意事项等知识,他们以典型交通事故为案例,揭示交通事故给社会、他人、家庭带来的严重危害。学习中干警们以致表示要时刻警醒,绷紧行车安全和出行安全这根弦,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遵章守纪,文明驾驶,文明出行,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违规驾驶、开霸道车、开特权车、文明驾车、文明出行,为构建和谐社会锦上添花。BiT法治快讯网
通过学习,干警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交通事故严重危害的认识,强化了交通安全意识,掌握了必要的行车安全和出行安全知识,增强了安全文明驾驶和安全文明出行的自觉性,促进了机关用车安全和干警出行安全,为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BiT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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